借阅服务
- 发布时间:2018-03-23 17:58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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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:鹤城区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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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借书须知:流通书库实行开架借阅。进入开架区前,应将书包、提袋防置指定地点(贵重物品自己保管)。
二、结束手续:读者凭本馆发放的借书证借阅,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,准予代还,除残疾人准予代借外,其他人不得代借或转借。
三、借书数量:文学图书、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图书每次可借2册,期刊可借2册。
四、借书期限:(1)每次借期为30天,读者应按规定时间到馆还书。(2)赴外地出差、参观、学习的读者在还期之前可来馆办理续借手续,最多续借两次。(3)借书逾期半年不还者,取消借书资格。
五、借书提示:读者进入书库选书时,请轻拿轻放,不需要的书请自觉放回原处,书中条形码不得随意撕掉,如发现有此种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六、凡丢失借书证者,本人应迅速到我馆挂失,挂失一个月后,可按规定补办新证。个人借书记录卡丢失者,不予补发。
七、未经计算机处理的图书不得随意带出书库,否则,将按偷书情况处理。